被侵权人想向直接侵权人追偿,一般要满足几个条件。
第一得有侵权行为。直接侵权人干了违法的事儿,这事儿可以是主动的,像故意弄坏别人东西;也能是该做却没做的,比如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没尽责,害别人受了伤。
第二是有损害事实。被侵权人真的有损失,包括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财产损失可能是东西坏了、收入少了;人身伤害就是身体受伤去看病花的钱;精神损害就是因为侵权事儿心里难受。
第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得有因果关系。就是说损害是由侵权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好比被人撞骨折了,骨折和撞击就有关系。
第四,一般侵权人得存在过错,过错分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明知道行为会造成损害还希望或放任;过失就是本该想到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却粗心没考虑到,或者虽想到了却觉得能避免。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领域,像高度危险作业、环境污染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不管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担责。
满足这些条件,被侵权人通常就能找直接侵权人追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