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有房贷的房子是很多人头疼的问题,法院一般按以下原则判决。
若房子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办贷款,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那离婚时房子大概率归产权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能协商就协商着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判决。比如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子的贡献等,可能把房子判给一方,让其继续还剩下的贷款,同时给另一方补偿;也可能把房子拍卖、变卖,分割所得价款。
还有,如果买房时有父母出资的情况,要先弄清楚出资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这会对房子判决结果有影响。要是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