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被拘留,并不意味着就不用赔偿了。咱们得明白,拘留和赔偿是两码事。拘留,不管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这是对损害财物这种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手段。而赔偿呢,是因为损害了别人的东西,给人家造成了损失,得承担的民事责任。这两者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抵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有人故意损害别人的财物,这就侵害了人家的财产权益,那肯定得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被行政拘留,这是行政机关对这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惩戒。但受害人可没因为对方被拘留就不能要求赔偿了。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让侵权人赔偿财物本身的价值,还有因为财物损坏带来的其他合理损失。
要是故意损害财物的数额比较大,或者情节严重,被刑事拘留了,后续就会有刑事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受害人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也会一起处理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大家可得注意,别一时冲动去损害别人的财物。要是真做了,被拘留不说,还得乖乖赔偿人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