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名誉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一种行为严重损害他人名誉,那就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故意去编造并传播虚假的事情,让别人的人格受损、名誉被破坏,而且得是情节严重的情况。它的立案标准有几个方面。
第一,得有编造事情的行为。就是说,诽谤的人得是自己瞎编出根本没发生的事。要是传播的是真实存在的事,就算对别人名誉有影响,那也不算犯诽谤罪。比如,实际就没有偷东西这回事,有人非说别人偷东西,这就是捏造。
第二,要把编造的事传播出去。传播的方式很多,既可以是嘴上说,也能用书面形式,像写大字报、发在网上等。要是只在自己心里想那些编造的事,没说出去,那也不构成诽谤罪。
第三,诽谤得是针对特定的人。不一定要直接说出名字,但从说的内容能看出来是谁。比如,说某个小区戴眼镜的瘦高个子老师偷东西,大家都知道是说李老师,那这就算针对特定人了。
第四,情节得严重才会立案。像多次编造事实去说别人,或者让别人的人格、名誉受到严重损害,造成很不好影响,甚至导致别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这类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
要是遇到有人满足这些情况伤害自己名誉,被害人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让诽谤的人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大家遇到名誉被侵害时,及时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