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不少劳动者听说过“2N + 1”赔偿方式,但它并非法律统一规定的赔偿方式。理解“2N + 1”,需分别了解“2N”和“1”。
“2N”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N”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1”指代通知金。当出现特定情况,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仍做不好;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巨变,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协议时,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来解除合同,这多付的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
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且未提前通知时,劳动者会主张“2N + 1”赔偿,但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2N + 1”这一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