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金钱往来,在关系结束时是否要归还,得看款项性质。
要是恋爱时一方给另一方的日常小额花费,像买礼物、吃饭买单之类,从法律角度,这属于一般性的赠与。简单说,就是因为两个人有感情,在平常相处中表达心意的馈赠。一旦赠送出去,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买房子、车子这种,那就不一样了。这种赠与是有特定目标的,当恋爱关系没了,结婚这个目标实现不了,给东西的一方就有权把东西或者钱要回来。因为赠与的基础不存在了。
另外,要是存在借款情况,比如有借条,或者转账的时候备注了是借款,那借钱的女方就得还钱。男方也有权利要求女方把钱还上。
当男方提出归还要求,女方可以先和男方心平气和地沟通,搞清楚这些钱到底是什么性质。要是双方谈不拢,男方可能就会去法院起诉。这时候女方就得留个心眼,把能证明钱性质的证据收集好,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做好应对打官司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