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产抵押中,没做登记一般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动产抵押时,抵押权从抵押合同生效就设立了,不过没登记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假如抵押人把抵押的动产卖给了善意第三人,因为抵押没登记,第三人不知道这东西已经被抵押了,这时抵押权人就不能用抵押权对抗第三人,也就没办法优先拿到钱。但要是抵押物没被转让,不涉及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抵押权人还是能就这个动产优先受偿的。
要是同一动产上有好几个抵押权,而且都没登记,那就按照债权比例来还钱。所以,动产抵押没登记,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就没有优先受偿权,它受善意第三人、多个抵押权这些因素影响。
为了保障自己能优先拿到钱,抵押权人最好及时去办理抵押登记。要是在动产抵押方面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