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买房时,产权划分是个重要问题,得依法依规处理。《民法典》规定,夫妻能对婚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约定成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且这种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要是夫妻双方签了书面协议确定房子产权归属,那就按协议来划分。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产权划分就得按不同情况来定。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以后离婚,双方通常是平均分割。
要是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会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过要是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另一方能要求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相当于只赠与自己子女,这房子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这房子一般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有另外的约定。
给二婚夫妻的法律建议是,买房时最好先把产权约定写清楚,签好书面协议,避免日后有纠纷。要是有出资情况也记得保留好相关凭证,万一出现问题也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