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是有权利去看望孩子的,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则有义务帮忙让对方顺利探视。要是孩子父亲不能去探视孩子,可以这样处理。
先试试和对方好好商量。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聊探视孩子的事儿。比如什么时候去看孩子、在哪里看、用什么方式看,把这些细节都商量好,找到一个双方都觉得合适的办法。毕竟商量着来,对大家都好,也能减少矛盾。
要是商量不下来,孩子父亲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探视孩子的权利。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像孩子的生活习惯、学习安排等,来做出合理的判决,确定一个合适的探视时间和方式。
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不让探视,那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执行的是那些不配合的人或者单位,不会强迫孩子。法院可能会用罚款、拘留等办法,让抚养孩子的一方配合。
另外,如果在探视的时候,发现有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对方的探视权。等不好的情况没了,就应该恢复对方的探视权。
总之,遇到探视孩子的问题别慌,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保障孩子和家长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