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卖房子另一方不同意时,解决办法得看房子的产权归属。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理得夫妻两人都同意。要是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房子卖了,这属于没有权力处分。不过要是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就是第三人是善意购买的,付了合理的钱,还办好了产权登记手续,那第三人就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只能找擅自卖房的一方要赔偿。要是第三人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就有权把房子要回来。
2、要是房子是按份共有人的,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卖房子,就可以对房子进行处理,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要是同意的人没达到三分之二的份额,不同意卖房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阻止卖房。
3、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处理房子得所有共同共有人都同意,没经过同意不能转让。要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理,一般会认为这个处理行为无效,不过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却没提出反对,就当作是同意了。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产权处分的规定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平衡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