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之后是有能暂缓的情况。在刑事诉讼方面,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案子,要是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也愿意接受处罚,有悔改表现,而且可能只会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同时又符合起诉条件,有悔改的实际行动,那检察院就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这其实就跟暂缓起诉差不多。
附条件不起诉是有一定考验期的。在这个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得遵守相关规定,像要遵守法律和法规,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要按考察机关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要是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都遵守规定,等考验期一满,检察院就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要是违反了规定,而且情节还比较严重,检察院就得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接着提起公诉。
2、在民事诉讼中,虽然没有“暂缓起诉”这样明确的说法,但有中止诉讼的情况。比如说一方当事人去世了,得等他的继承人来表明是否要接着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没有了诉讼行为能力,还没确定法定代理人是谁等。一旦出现这些法律规定的情况,法院就会裁定中止诉讼,等中止的原因没了,再接着进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