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欠款不一定要去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为合同纠纷要打官司的,被告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履行的地方的法院有管辖权。
2、要是遇到欠款纠纷,借贷的双方在书面合同里确定了打官司的法院,并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得去约定的法院起诉。
3、要是没有约定打官司的法院,一般能去被告住的地方也就是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不过呢,收钱的一方所在的地方也能当作合同履行地。在欠款纠纷里,出借人去要欠款,就属于收钱的一方,所以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债权人能选择到这里起诉。
由此可见,起诉欠款不只能去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债权人可以按照上面说的这些规则,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一个对打官司有利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