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结案了,但被执行人却没履行义务,该怎么办?下面为你介绍具体处理步骤。
第一步,明确执行结案的方式。要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根据相关规定,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就能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要主动去搜集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像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等信息,然后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的申请。
第二步,如果发现执行结案方式有误,例如案子还没执行完就错误结案,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觉得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的15天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就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若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能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执行案件结案后,若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搜集财产线索恢复执行,或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