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既有抵押物又有保证人的债务关系里,债权人放弃抵押财产时,保证人责任怎么算呢?这得看抵押财产是谁提供的。
《民法典》规定,当债权有物保又有人保,债务人不还钱或出现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情形时,有约定按约定实现债权;没约定或约定不明,要是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债权人得先就抵押物实现债权;要是第三人提供抵押,债权人可以选择就抵押物实现债权,也能让保证人担责。
要是债权人放弃了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财产,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能减轻或免除责任。毕竟债务人是最终要还钱的人,先处置他的抵押财产才公平,债权人放弃这个权利,不能让保证人多担责。
要是债权人放弃的是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财产,保证合同没特别约定的话,保证人不能因此减轻或免除责任。不过,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大家在涉及这类担保情况时,要清楚这些规定,保障自身权益,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