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场主体被卷入专利侵权纠纷时,最先犯的错误就是没先核实涉案专利本身的法律效力。拿到对方发来的侵权警告函,第一时间要去官方专利查询系统核验,专利是否还在法定保护期限内,有没有被人提过无效宣告且最终被撤掉效力,或是因为没按时缴年费提前终止,但凡出现这类情况,根本不存在后续判定侵权的前提,完全不用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判定侵权的核心基础逻辑,是看被诉的技术方案有没有把专利权利要求里写清的所有技术特征全部覆盖进去。只要缺了其中任何一项明确记载的特征,哪怕剩下的部分高度相似,也不会被认定踏进保护范围。
实际判定中不会死抠每个字的字面表述,有些替换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从业者不用额外花心思搞创新,就能轻易想到的替换方式,用差不多的手段实现差不多的功能,最后拿到几乎一样的效果,这种替换出来的特征会被认定为和专利原特征等同,一样算落在保护范围内。
日常经营中如果收到侵权追责通知,不用先急着协商赔偿,可以先梳理自己使用的技术的来源路径,看看能不能对应上现有技术、在先合法使用、专为科研实验使用这类法定的免责情形,只要能拿出对应佐证材料,就能直接排除侵权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