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人员会选择在外租房居住,很多房东对此会有顾虑,担心碰到特殊身份的租客会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其实按照现行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则,只要是面向社会出租居住房屋,不管租客是普通流动人员还是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人员,房东都得核验对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把身份信息准确登记留存,再按属地要求提交给辖区派出所完成备案登记,这项要求是面向所有出租经营行为的通用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取保候审人员设置的特殊门槛。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阶段的非羁押强制措施,对人员的日常活动有明确约束。租住期间如果要更换新的居住地址,相关人员必须在地址变动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监管的属地派出所提交报备,平时也不能未经审批擅自离开当前居住的市县范围,日常收到办案机关的传讯通知时必须保证随传随到,也不能做出干扰案件证人作证、篡改销毁涉案证据这类违规行为。
房东按要求完成租客身份备案,和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属于两条完全独立的管理体系,二者的执行要求不存在任何冲突,房东只要落实好自身的登记报备责任,不需要额外承担超出法规范围的其他义务。日常碰到这类租客咨询租房的情况,不用刻意回避,按正常租房流程核验身份完成备案即可,要是发现租客有反常的违规可疑行为,直接向属地派出所反馈情况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