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办理离婚,按法定流程分为两类处理路径,两类流程对应的要求完全不同。
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情况,先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覆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三类核心事项,所有内容需协商达成一致。双方一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提交后开始计算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申领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未到场申领的,直接视为主动撤回离婚申请。
只有一方提出离婚诉求的,可先找相关第三方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向对应管辖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材料。法院正式受理离婚案件后,必须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能举证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出具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法定可直接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持续共同居住。夫妻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规劝仍不改正。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时间满二年。存在其他经认定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形。
财产分割环节,夫妻共同财产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定,全部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确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按约定或判决足额、按期支付对应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