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之后选择离婚,涉及财产划分时,完全可以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配套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则处理,很多人容易把两段婚姻的财产边界混同,反倒平白生出不少纠纷。前一段婚姻分割完毕后归属于个人的财产,婚后拿到的人身损害赔偿补偿,指定只给夫妻其中一方的遗嘱或赠与文书对应的财产,还有仅供个人使用的专属生活用品,这些都属于个人专属财产,哪怕再婚之后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也不用拿出来和对方拆分,直接归原持有人所有。
两人领完结婚证之后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里,任意一方拿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做生产经营项目的盈利,各类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相关的获利,还有没有明确说只归其中一方的继承受赠财产,这些都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商量着确定拆分方案,商量不出一致结果的话,法院会结合财产实际状况,偏向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还有婚姻里没有过错的一方做出判决。
两个人也可以提前写下书面的财产约定,把婚前婚后各类财产的归属敲定成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独有,这份书面约定只要合法签署,对两人都有实打实的法律约束效力,真到离婚分财产的时候直接按约定执行就行。要是有人在婚后花了更多精力带孩子照料老人,花大量时间协助对方开展工作,自身的职业发展等权益受到较大影响,离婚时可以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主张。要是发现有人偷偷藏起来,私自转移变卖,故意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处置这类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甚至完全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