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误工费计算,执行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版第七条规定。
计算时先划分收入状态类型。
有固定收入的,可提交纳税凭证、经营流水、财务报表,佐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
核算公式为误工费等于近三年平均日收入乘以误工天数。
无固定收入,或无法举证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核算公式为误工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误工天数。
误工天数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包含医嘱休息期、住院天数。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相同或相近行业,按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业态划分,涵盖餐饮、零售、服务等类别,核算数据以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行业平均工资为准。
主张误工费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流水、纳税记录、医疗证明等材料。
无法提交对应证据的,赔偿金额可能按当地最低工资或行业最低标准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