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分三类明确界定。
缓刑附条件不执行所判刑罚。行为人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限内,行为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未出现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结果公开予以宣告。
法定情形出现时应当撤销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缓刑。针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同样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两类特定主体依法不适用缓刑。累犯不适用缓刑,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不属于免除犯罪记录的情形,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配套设置明确的撤销情形和适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