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夫妻分开居住不满两年,就能直接影响共同财产的划分结果,实际上这种认知是完全不符合现行法律逻辑的,分居时长只是法院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项,不会直接改动任何婚内财产的原有权属属性。涉及股票这类特殊投资资产的归属判定,完全要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对应规则来梳理。
夫妻在领证之后共同生活的阶段里,不管是谁操作炒股,赚到的生产经营投资类收益,都默认属于两个人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用来买股票的本金完完全全是其中一方婚前就持有的个人财产,或者长辈赠与、遗嘱明确写了只归其中一方所有的股票,才属于个人专属资产,离婚时不需要拿出来划分。
要是股票最终被认定为婚内共有资产,两个人可以先自主商量划分的具体方式,商量出一致结果的就按约定执行。双方谈不拢的话,法院会照着照顾未成年子女、照顾女方、照顾婚姻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给出判决。碰到股票实时市值不好直接估算的情况,法官也可以直接按两人协商好的数量比例拆分持仓,或者让其中一方全部接手持有的股票,按照当前市价折算出现金补偿给另一方。所有判定环节都要结合股票的买入时间、每一笔买入的资金来源对应的银行流水等实物证据,一步步核实最终的权属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