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去法院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要明确,调解并非民事诉讼的必经强制前置程序,所有调解环节都以个人自愿为核心前提,不存在必须先接受调解才能走诉讼流程的硬性要求。
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分为两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是提交起诉材料后的立案前调解,这类调解仅针对适宜调和的普通纠纷,只要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法院必须立刻走正式立案流程,不能以正在调解为由拖延立案进度。
第二阶段是正式立案后的诉讼中调解,覆盖一审二审全诉讼流程,甚至执行环节也可组织调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出具正式调解书,效力等同生效判决。没谈拢的,法院直接继续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几类特殊场景完全不适用调解流程,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直接立案推进后续程序。包括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或是被告下落不明无法正常对接的纠纷,当事人遇到这类情况无需响应任何调解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