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当事人最关心的就是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具体时间,不同情形下的法定出具时限各有明确标准,完全依据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事故事实清楚、各方对责任没有争议,走简易程序处理的,交警可以当场出具认定书。没法当场处理的,相关文书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交付。
走普通程序处理的常规事故,不存在人员逃逸或需要专项鉴定的情况,交管部门从完成现场调查的当天算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认定书。
碰到肇事方驾车逃逸的案件,要等查获涉事车辆和肇事驾驶人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要是逃逸案件一直没侦破,受害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出具认定书的,交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完成文书制作并送达申请人。
要是事故涉及车辆性能、行驶速度、尸检等专项检验鉴定,要等正式的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认生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这类检验鉴定的常规周期不超过三十天,确有特殊情况的最长可延长至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