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刻制一百枚公章,绝对不是小事,已经触碰到了刑事法律的红线,最终的处罚轻重,完全要结合你刻章的用途、造成的实际后果这些细节来综合判定。
如果你刻的是政府机关、民政、公安这类国家机关的公章,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就会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次性刻一百枚,已经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范畴,对应的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
要是你刻的是普通公司、企业、学校、社团这类主体的公章,对应的是另一项伪造社会组织印章的罪名,对应的处罚要轻一些,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这类范围内量刑,或者直接剥夺政治权利,同时也会并处罚金。
要是刻完公章之后还转手往外卖,哪怕只卖出去一部分,也会同时触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最终要按照多个罪名加起来的刑期来合并处罚。明知道对方拿这些公章去做诈骗、合同欺诈之类的违法事,还继续帮人刻制的,根本不会只按刻章的罪名处理,会直接变成诈骗等重罪的共犯,按照更重的量刑标准来判罚。
如果刻完之后还没来得及用,也没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后果,而且你本身是第一次涉事没有前科,法院也会在量刑的时候酌情往轻了考量。现在最稳妥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案件,尽早梳理对你有利的情节,争取获得从宽处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