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得一步步走法定流程,不能凭着自己的想法随便提交材料就等着拿结果。
首先你要把所有需要的材料整理齐全。先写一份民事起诉状,里面得说清楚你的诉求,就是请求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你名下,同时写明让对方承担对应标准的抚养费,再把你要变更抚养权的实际缘由写清楚,别用模糊的套话。接着准备好身份相关的材料,你和对方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有当初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出具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都要备齐。证据部分是最关键的,你要拿出能证明现在带孩子的那一方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材料,比如对方得了重病或者伤残没法照顾孩子,有家暴虐待孩子的记录,长期不管孩子的相关凭证,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也要准备能体现孩子自愿跟着你生活,同时你本身有能力抚养的证明,比如你的收入流水、稳定的居住证明、能照顾孩子时间的相关材料等等。
选起诉的法院也有讲究,一般直接去对方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交材料就行,要是对方离开户籍地在其他地方连续住了一年以上,那就要去他现在常住地的法院起诉。
把材料递到法院之后,工作人员会先做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正式立案。之后法院会给双方发开庭传票,到时间准时出庭,在法庭上你要逐一出示自己手里的证据,说明你的诉求合理性,和对方就争议点展开陈述。法院最终会按照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给出判决。
这些要求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按照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只要符合那几类法定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抚养关系,不是你单方面觉得自己更适合带孩子就一定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