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确债务性质,再按对应规则处理。
认定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按以下规则执行。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前述金额限制。
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按以下规则执行。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配偶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认定债务属于特定情形的,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对应情形包括虚构的债务、赌债等非法债务,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