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走进第三次婚姻后又面临分开的局面,最容易踩坑的财产纠纷点就落在车辆分割这件事上,不少人误以为领了结婚证就能对半分走对方名下的车,实际上能不能主张分割核心只看车辆对应的财产属性,和这是第几次婚姻没有任何绑定关系。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两个人领证之后一起过日子的这段时间里,双方赚的工资奖金、做小生意的营收、理财投资的收益这类合法取得的收入,都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范畴,用这些钱买的车,不管绿本上写的是哪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完全有权提出分割要求。两人可以先自行商量车辆归属和补偿方案,谈不拢的话法院会参考日常谁用这辆车更多、购车时各自的资金投入比例等实际情况,判定车辆归其中一方所有,拿到车的人按车辆当前的实际市价,给另一方补上对应份额的折价款。
如果车辆是一方在这次领结婚证之前就已经全款买好办完所有手续的,或是婚内对方的父母明确说过这车只赠与自己家孩子的,又或是拿自己婚前攒下的个人存款全款购置的,都属于持有人的个人财产,就算离婚也不会被纳入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大家平时可以留存好车辆的购车付款凭证、赠与相关的书面约定等材料,真遇到纠纷的时候能直接作为证明财产属性的合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