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结案,或是原告方主动提交撤诉申请并获得法院准许的情况,都可以只交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这项费用减免规则是明确写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法定优惠,不是法院自行设定的弹性操作。不少当事人在拿到调解书或者撤诉裁定时,才发现之前预交的全额诉讼费还能退一半,白白错过申请退费的时机。
如果是一开始就和对方协商好要走调解流程,也不用刻意等开庭阶段再申请,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一致后完成司法确认,同样符合减半收取诉讼费的适用条件。
不同地区的法院针对退费的提交材料、到账周期设置的具体操作细则存在差异,部分法院会直接在立案时就按减半标准预收费用,也有法院需要当事人在完成结案流程后提交专属退费申请走审批通道。
具体你手头案件对应的实际受理费金额,以及后续退费的办理流程,可以直接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核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