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打官司,绝大多数情况都要交诉讼相关费用,只有法定的特殊情况能申请减免,甚至全程不用掏钱。
常规要交的费用覆盖三类,第一类是核心的案件受理费,第二类是各类向法院提交申请产生的申请费,第三类是相关专业人员按法院要求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补贴。
有两类明确不用交任何诉讼费的情况,一类是走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比如判定选民资格,申请宣告人员失踪死亡,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实现担保物权等案件。另一类是法院直接裁定不予受理,直接驳回起诉或上诉的案件,还有针对前述三类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以及所有行政赔偿类案件。
确实经济困难拿不出诉讼费的当事人,还能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要注意免交只面向自然人,单位不能申请,符合免交的情况包括残疾人没有固定收入,追讨赡养抚养抚恤类费用,低保特困五保或失业人员没有其他收入,因维护公共利益见义勇为受损索赔等。具体资格认定可以直接对接管辖法院的立案窗口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