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法院通知流程,全部依照民事诉讼法及对应司法解释执行。
法院接收原告起诉材料完成立案后,五日内要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送达到被告手中。
被告收到上述文书后,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后,五日内要把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法院确定具体开庭日期后,开庭三日前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通知内容要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信息。通知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其他法定方式。
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满后,即视为完成送达。
该流程是法定的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环节,所有当事人可据此及时掌握诉讼进展,正常行使答辩、举证等各项诉讼权利。
当事人发现法院通知流程不符合法定时限、法定形式要求的,可即时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异议。相关异议提交需采用书面形式,附带对应流程违规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