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说这笔被擅自转走的存款的法律属性,只要两个人还处在婚姻存续的状态里,所有婚后攒下的合法收入类存款,夫妻俩是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全部所有权,没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能自作主张把大额财产往外送。要是有人为了维系和第三方的不当亲密关系,瞒着配偶把大笔存款无偿转给对方,这种操作本身就违背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序良俗,也实实在在侵害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整个转账赠与行为从头到尾都不具备法律效力,第三方拿到这笔钱没有任何正当依据,必须一分不少全额退回。
2、着手追款的第一步,先把实锤证据捋扎实。想办法调出配偶名下对应时间段的全部银行交易明细,精准标注每一笔转出去的钱对应的时间、具体数额、收款方的账户信息,同步留存下能证明配偶和第三方存在超出正常社交边界的亲密往来的相关材料,不用刻意追求过于夸张的影像资料,日常的往来文字记录、共同出行的行程凭证这类能佐证二人特殊关系的内容都可以,把转账的特殊背景和钱款的性质坐实。
手里证据整理齐全之后,不用直接上来就走诉讼流程,可以先尝试联系拿到钱款的第三方,把这笔转账完全无效的法律逻辑给对方讲清楚,明确告知对方拒不退钱的后续后果,给对方留出合理的筹款返还期限。也可以让有过错的配偶从中居中协调,毕竟转账操作是从他的账户划出去的,他出面沟通不少情况下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时间成本。
如果沟通协调完全没有进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把擅自转账的配偶和实际拿到钱款的第三方一同列为案件被告,提出确认整笔赠与行为无效的诉求,要求法院判令第三方把拿到的全部钱款足额返还。
3、要是追款的过程刚好和两个人的离婚诉讼同步推进,在离婚的庭审环节发现对方存在偷偷把共同存款转给第三方的行为,可以直接援引民法典中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相关条款,提出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配偶在分割剩余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甚至完全不分的主张。这类案件近些年在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一直在往保护无过错配偶财产权益的方向倾斜,不少地区的法院已经在逐步探索将这类擅自赠与第三方的行为纳入离婚损害赔偿的考量范围,后续相关的裁判标准会进一步细化,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能得到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