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去法院领取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本身不需要额外交任何费用。大家常提到的离婚相关诉讼费用,一般都是原告在最开始到法院立案的时候就已经预交的。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审理情况,判定双方各自要承担的费用比例,这笔钱已经覆盖了案件全部审理流程的相关成本,后续等判决结果出来,去领判决书的时候,完全不用再额外给法院交钱。
只有一种特殊情况可能产生额外支出。就是判决书没法直接送到当事人手上,需要通过登报等公告方式送达的时候,才会产生一笔公告费。这笔钱不是法院收的领取手续费,是发布公告的平台实际收取的成本,和领判决书本身的流程没有关系。
你只要等法院的通知,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过去签字领判决书就行。要是自己不确定有没有公告相关的费用要承担,直接找案件的承办法官或者负责对接的书记员问清楚具体情况就可以,不用瞎猜额外的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