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办理取保候审必须找个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其实这是常见的认知误区,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本身就给了选择权,选一位合格的保证人,或者直接交纳规定的保证金,两种方式二选一就能走流程,根本不是强制要求必须提供保证人。
要是你实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保证人,完全可以直接走保证金担保的路径。保证金的最低起步金额是一千元人民币,最终要交多少,不会是办案机关随便开口定的,检察官会结合你涉及的案件性质、具体情节轻重,再参考当地的日常经济发展水平,还有嫌疑人本人的实际经济能力综合确定。这笔钱不能直接交给办案人员个人,要打到办案机关指定的专用对公账户里,只要整个取保候审期间你没有违反相关的监管规定,等到取保候审的期限到期之后,这笔钱会一分不少全额退还给你。
你可以直接找承办自己案件的检察官沟通,明明白白说清楚自己没法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主动申请改用保证金的担保方式,之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准备好对应的申请材料,把约定好的保证金足额打进指定账户,整套担保的手续就办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