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收到法院的裁判文书时会疑惑,自己明明没去过开庭现场,怎么判决结果就已经出来了。这种没经过正式开庭流程就出判决的情况,完全是在现行民事诉讼规则框架内的合法操作,不是司法流程的随意简化。
日常大家常接触到的这类不经开庭的判决,最常见的一类是缺席判决。日常大家印象里的开庭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参与辩论举证,但如果被告收到法院正式传票后,没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就拒不到庭,或是开庭中途没经过法官允许就擅自退庭,法院完全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状态下完成审理流程出具判决。要是原告起诉之后,被告反过来针对原告提出反诉,这时候原告相当于反诉环节里的被告,要是原告收到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是中途擅自退庭,法院也可以针对反诉部分直接做缺席判决。
所有缺席判决的作出都有严格的程序门槛,法院必须先通过法定的合法方式完成对当事人的传唤,比如直接上门送达、留置送达或是公告送达等符合规范的送达方式,不能跳过传唤流程直接作出缺席判决。哪怕有一方当事人没能到场,法院也不会直接偏听单方的主张就定案,仍然要对在庭一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做全面的核查校验,确保认定的事实符合客观依据,不偏废任何一方本应享有的程序权益。
还有另一类不经开庭就出判决的情况是书面审理,这类操作不会随意用在所有案件里,只会用在那些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清晰、争议很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里。走书面审理的案件,法院只需要核对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就能完全还原全部案件事实,不会出现需要当庭对质才能厘清的争议点。这类流程的启动要么提前征得了所有当事人的同意,要么完全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适用条件。
普通民众要是收到自己完全没参与过开庭就出具的裁判文书,第一时间先核对法院的传唤流程是不是合法,再仔细查看文书里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是不是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是对流程或是实体结果有异议,可以第一时间联系专业法律从业者跟进后续的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