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存在模糊认知,觉得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男方向女方提出,实际上法律对这部分的适用主体完全平等,只要女方是婚姻关系里的无过错方,在遇到法定情形时完全有资格提出对应赔偿诉求。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和第三方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属于明确的重婚过错。男方在婚外不以夫妻名义和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也符合法定的过错认定标准。男方对女方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实施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这类暴力行为,日常持续性谩骂冷暴力也可能被纳入家暴认定范畴。男方长期故意折磨家中成员,比如不给患病配偶提供治疗机会,或者直接将家庭成员赶出家门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属于虐待遗弃类过错。除此之外像出轨后孕育私生子,多次参与大额赌博经反复劝解仍不改正,长期吸食违禁品屡教不改这类行为,都属于其他重大过错的覆盖范围。
所有赔偿主张的提出必须以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为基础,要是女方只是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求没有同步发起离婚申请,或者双方起诉离婚后法院最终判定不准予离婚,相关的赔偿请求不会得到支持。女方还要有意识留存对应证据,比如男方和第三方同居的视频,伤情鉴定报告,对方书写的悔过书,来佐证过错行为真实存在,同时要说明自身因为这些过错行为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或者精神层面的损害。
赔偿的具体数额先由双方自主沟通确定,双方没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会结合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无过错方受到的实际影响,当地日常人均消费水准等多方面细节作出最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