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结束后,要是想调整孩子的直接抚养安排,完全可以先找原先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坐下来好好沟通,只要双方都能达成一致,不用走复杂的司法流程,就能把抚养关系调整妥当。
如果双方谈不拢,没法形成一致意见,直接想要变更安排的一方可以向对应管辖的基层法院提交申请,启动专门的抚养关系调整诉讼程序。
现行有效婚姻家庭相关司法文件里明确划定了几类法院会认可调整诉求的情形,原先带孩子的一方得了重病或是遭遇伤残,已经没能力接着照护孩子日常起居成长需求,或是原先带孩子的一方不肯履行照料职责,甚至对孩子有打骂虐待的行为,继续让孩子跟着对方生活会实实在在损害孩子身心状态。还有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主动表达想要跟着另一方生活,想要接手抚养的这一方本身也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保障孩子生活。其他没法一一列明的确实合理的特殊情况,法院也会结合实际情况考量是否支持调整。
去法院提交相关材料的时候,要准备好说明自身诉求的书面文书,当初的离婚协议书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裁判文书,能证明自己收入稳定、居住环境适合孩子成长的各类佐证材料,要是能拿出对方没法好好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据,比如对方的重症诊疗记录、疏于照护孩子的相关影像记录之类的,也可以一并整理提交,孩子满八周岁的话,也可以提前做好能体现孩子真实意愿的相关材料。这类案件一般要到对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是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的基层法院提交。
能双方平和协商解决的情况,尽量先通过沟通敲定调整方案,最大程度降低变动给孩子带来的不必要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