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先坐下来协商出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完全不用受固定均分比例的限制。只要协商过程都是自愿的,没人刻意隐瞒转移财产,法律都会认可这份约定的效力。要是双方谈不拢,法院不会随便按对半分的标准直接判,会往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婚姻关系里相对弱势的女方,还有在出轨家暴等过错情形里无过错的那一方适当倾斜。哪怕两人已经分开居住很长时间,这个分居时长也不会直接改变共同财产的划分比例,只会作为法官判断两人感情是不是已经彻底破裂的辅助参考。
婚前就已经自己买完、交清所有保费的保险,整张保单都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半不能要求分走任何部分。结婚之后用双方挣的工资这类共同收入买的保险,不管是已经交出去的保费,还是保单积累的现金价值,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会直接退保分钱,大多是留保单的一方按当前现金价值的一半,折算成钱补付给另一方。
还有一类是婚前就买了,但结婚之后才用共同收入接着交后续保费的情况,只会把婚后交的那部分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划成共同财产按比例拆分。要是已经拿到重疾险理赔款、意外事故赔付的保险金,这类钱是专门用于保障受伤生病的一方生活医疗的,带有人身专属属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半没权利要求分割。双方要是对保险分割细节谈不拢,提交各自的保单缴费记录、理赔凭证给法院,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