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该年龄段子女多处于哺乳期,对母亲依赖度较高。母亲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等不适宜抚养情形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且该约定不会对子女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均主张直接抚养权的,法院会结合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情感联结、是否存在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形等内容综合判断,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子女已满八周岁,判定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