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钱款往来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只要转了账就想着往回要,得先区分转账的实际性质,不同性质对应完全不同的法律处理结果。
那些转账金额对应着寓意特殊数字的钱款,情人节七夕节等节点发的节日红包,还有日常聊天里明确带着示好求交往这类爱意表达的转账,都属于无偿赠与范畴。钱款转到对方账户的那一刻,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按照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转账一方之后没理由要求对方把钱退回来。
要是有明确的聊天记录或者书面借条,能说清这笔转账是当时说好要借的,不是主动送的,就可以按照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还有一类是冲着共同组建家庭转的大额钱款,比如专门给的彩礼,直接转过去用于购买婚房购车的大额款项,只要最后两个人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据婚姻家庭编对应的司法解释条款,转账方有权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这部分钱款。
日常遇到这类钱款纠纷,第一时间把所有的转账凭证,还有对应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都整理留存好,先试着和对方就钱款性质和返还方案沟通协调,沟通没法达成一致的,就可以带着整理好的全套材料到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