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合伙做生意的时候,总想着利用手里管账、管资源的便利,把本来属于整个合伙企业的利益偷偷转到自己名下,或是直接挪用、私吞企业的公共资产。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内部矛盾,最先触发的就是明确的民事责任。你得把非法占有的所有收益一分不少全部退回企业,要是因为你的侵占行为让企业丢了订单、产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所有的缺口都得你补上,不能用“我也是合伙人”当借口抵消赔偿义务。
很多人误以为侵占合伙财产顶多是内部批评,完全没意识到这会触碰刑事红线。一旦侵占的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就不再是合伙内部能私了的纠纷,会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金额较大的,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并处罚金。要是侵占的金额达到巨大的区间,刑期就会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金额特别巨大的,甚至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同样会被判处罚金。
除了民事和刑事层面的责任,其他合伙人完全可以走正规的合伙议事流程,直接作出决议把有侵占行为的合伙人除名,不让他继续参与任何合伙事务。哪怕这个人被除名了,之前他经手的合伙债务,还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能靠着被踢出去就撇清所有相关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