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针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协议双方均具备法律约束力。
协议文本中必须载明以下核心信息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内容
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
赔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双方约定的后续责任豁免内容
协议里要明确标注双方就本次事故赔偿事宜一次性了结,受害方不得再就同一事故主张任何权利,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协议中要列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款已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避免后续因赔偿范围约定不明产生纠纷。
协议签订完成后,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方未按约定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生效的和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故涉及保险理赔的,签订协议前要告知保险公司相关情况。协议内容不能违反对应保险合同的约定,避免后续保险理赔流程出现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