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签离婚协议时漏了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的内容,不用慌,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把没约定的部分补进去,补完之后双方签字确认,这份补充约定和正式的离婚协议具备同等效力。要是两个人谈不拢,没法达成一致,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很多人不知道,民法典里其实明确了,自愿离婚的夫妻签订的书面协议里,本来就该写清自愿离婚的想法,还有子女安排、财产、债务这些重要事项的一致意见。但这不代表所有离婚协议都必须写满这些内容,如果两个人确实没有生育子女,婚后也没有置办任何共同财产,那协议里完全可以不用涉及这两部分内容,只要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把共同债务怎么处理说清楚就可以,这样的离婚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
有些人办离婚登记的时候,没把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掰扯清楚,比如没提对方名下的大额存款,或者共有房产还没办分割手续,这种情况也不用受之前的离婚协议约束。两个人可以先就这些没分割的部分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结合财产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要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当初早就偷偷把共同存款转走,或是私自变卖了共有房产,甚至伪造了假的外债想多占财产,完全可以在发现这个情况后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恶意隐匿、转移的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