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仅有两种,不存在自动离婚或者私下协议离婚就直接生效的说法。选择走协议离婚流程的夫妻,必须先手写或者打印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在协议里把孩子跟着谁生活、另一方每月给多少抚养费、探望权怎么安排,还有家里的房产存款怎么分,共同欠的钱谁来还这些实际问题全部协商清楚,不能有模糊不清的表述。之后两个人必须一起到其中一方老家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提交离婚申请,提交之后要等三十天的冷静周期,这段时间里任何一方要是反悔,都可以直接去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满之后的接下来三十天里,两个人还要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才能拿到正式的离婚证,超时没去领证的,直接按照自动撤回申请处理。要是两个人谈不拢,比如一方坚决不肯同意离婚,或者在孩子、财产的事上死活达不成一致意见,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一方就可以直接去对方常住地的基层法院提交离婚起诉材料。法院收到案件之后不会直接开庭判离,会先给双方做调解工作,要是查实两个人确实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走完法定流程之后就会出具准许离婚的正式文书。
大家遇到婚姻实在走不下去的情况,先尽量坐下来把核心的实际问题捋顺了协商,只要能达成彼此都接受的方案,走协议离婚的流程能省去很多反复跑法院的麻烦,也能减少不必要的二次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