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书面明确房产占比的,离婚分割房产时优先按约定比例核算对应价值,不需要再参考购房资金来源、后续还贷情况等因素。
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针对婚内或婚前财产签订的书面财产约定,对双方都具备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书面约定房产一方占六成另一方占四成,直接拿房产当下的市场评估总价乘以对应占比,就能算出各自可得的折价款。
如果没有形成书面约定,或是约定内容触碰法律强制底线、违背公序良俗,导致约定效力存疑或是约定份额模糊不清,这套房产就只能按照普通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规则分割。法官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结合双方购房实际出资的贡献大小、婚姻存续的时间长短、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当前的实际居住需求等多重因素,最终酌定划分出相对公平的分割比例。
拟定这类房产份额约定时一定要落实到书面签字确认,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同步办理公证,最大程度避免后续因约定效力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