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认知存在误区,甚至误以为自己单独赚的钱就完全属于个人,实际上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整个时段里,双方拿到的工资条上的全部收入,各类绩效奖金,哪怕是工作之外接零散活赚的劳务酬劳,都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小本经营开店的营收,买理财炒股票赚的差价,写书做设计拿到的知识产权相关收益,只要是婚后产生的合法收益,同样划入共同财产的范畴。婚后收到的亲友赠与或是遗产,除非相关文件里明确写了只归夫或妻某一方单独所有,不然也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哪怕其中某一方婚前就有一笔属于自己的积蓄,婚后用这笔钱拿去做投资赚来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实际到手或是确定能拿到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单位给交的基本养老金,家里碰到企业破产拿到的安置补偿费,全部都算进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些夫妻住的房子是其中一方婚前就租下的公房,婚后两个人用攒下的共同收入出资买下,哪怕房产证上只写了原先承租那一方的名字,这套房的法定属性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任意一方对这些共同财产都享有完全平等的处置资格,大到卖房转存大额资金,小到给外人送出数额不小的财物,都需要两个人提前商量达成共识,没有任何一方能绕开对方私自做决定。日常开销范围内的小额处置可以自行安排,一旦涉及超出普通生活需求的大额财产变动,单方私自做出的处置行为很可能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