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务工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需以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结果、伤者实际损害程度为依据,处理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相关条款。
赔付流程按以下规则执行
先由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完成赔付。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补充赔付。
商业险赔付后仍有未覆盖的损失,由事故侵权人依照事故责任比例自行承担。
机动车一方经认定无过错的,最多承担百分之十的补偿责任。
不同伤情对应的赔偿项目存在区别
一般性损伤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误工费核算,参照务工人员实际收入状况、误工时长计算。务工人员无法证明固定收入的,可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收入参照标准计算。
事故造成伤者伤残的,额外赔付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结合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
事故导致伤者死亡的,需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核算期限为二十年。伤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期限减少一年。
纠纷处理的相关要求
事故发生后,双方需先向交警部门申请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针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