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的第一步,是双方坐下来把所有核心事项以白纸黑字的形式落实成正式的离婚协议,内容要覆盖孩子后续由谁日常照料、生活费和教育费怎么分摊,夫妻共同的房产存款怎么拆分,婚姻存续期间对外欠的钱各自承担多少比例,所有涉及双方切身利益的内容都不能只是口头约定,避免后续出现扯皮找不到依据的情况。
整理好所有材料之后,两个人必须一起跑到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对应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正式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从民政局收下这份申请材料的那天开始算,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不管哪一方突然改变主意不想继续走离婚流程,都可以独自带着身份证件去申请把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来,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前面的三十天冷静期届满之后,接下来的三十天是领证的有效期,这段时间里两个人必须再次一起亲自到民政局窗口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过了这个时间两个人都没到场提交领证申请,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会自动算作撤回,相当于从来没提交过。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逐一核对双方的真实意愿,确认两个人确实都是完全自愿提出离婚,之前签的协议里关于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划分的所有条款都清晰没有争议,才会正式办理登记,把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发放到两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