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默认孩子抚养权天然会偏向母亲,其实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则来看,父亲争取抚养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不是完全处于劣势。
如果孩子还不满两周岁,法律上默认优先跟着母亲生活,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是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根本没能力好好照顾孩子,或是明明有抚养条件,却故意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丢着孩子不管,父亲完全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直接抚养孩子。
等孩子满了两周岁,要是父母双方都想要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不会随便偏向某一方,会逐一核对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日常能分给孩子的时间、经济收入稳定性、孩子长期以来的生活环境会不会因为抚养权变更受到太大影响这些细节,整体照着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父亲只要能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自己这边的抚养条件更适合孩子生活,就能更大概率拿到抚养权。
要是孩子已经满了八周岁,法院首先会尊重孩子自己的真实想法,只要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着父亲生活,这本身就是父亲争取抚养权的核心理由之一。
哪怕最后父亲没有拿到直接抚养权,也不是和孩子彻底脱离关系,他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孩子抚养费,同时也法定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具体探望的时间、频率、方式,两个人可以先商量着来,商量不出一致结果的话,再由法院来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