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的损害赔偿金额,完全可以先由两个人商量着定,不用一开始就死抠法定标准。只要这份约定是你们俩实打实的自愿想法,没有被胁迫、欺诈的情况,内容也不碰法律红线、不违背公序良俗,哪怕你们商量出的数字和常规判例差得比较远,这份约定也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不会强行插手调整。
要是两个人实在谈不拢,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的规则来确定金额。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因为一方的明确法定过错才导致离婚的场景,无过错的那一方才有资格索要对应的损害赔偿。
法定判定的赔偿会分成两部分分开算,一部分是物质损害赔偿,直接照着你实打实产生的相关损失赔就行,比如对方家暴你产生的医疗费、为了追回对方偷偷转移的共同财产花去的公证费这类,都可以凭单据据实主张。
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没法直接算出精准数字,法院会综合好几项情况判断。先看过错方到底错到什么程度,是偶尔一次出轨,还是长期持续性的家暴虐待,再看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比如是不是导致你长期抑郁、丢了工作,同时也会参考过错方的收入水平,当地日常的平均生活消费情况,最终给出一个合理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