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想要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拿到离婚证,全程要遵循明确的法定步骤,没有办法跳过环节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两人得先一同前往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提前准备好的离婚协议、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等全套材料,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一步才算正式走完申请受理流程。
从拿到回执单的当天开始计算,之后的三十天里,哪怕之前已经就所有事项达成共识,任意一方只要改变了想法,都可以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提交申请的登记机关撤回之前的离婚申请,整个流程直接终止。
过完这三十天冷静期之后,接下来的三十天是专门的领证办理窗口期,两人必须再次共同前往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面提出领取离婚证的申请。这段时间里只要有一方没到场,超出三十天的时限后,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会自动失去效力,没办法再直接走后续领证流程。
整个流程最快也需要三十多天才能完成全部手续顺利拿证,最多不能超过六十天。要是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这些细节上还没完全捋顺,建议在提交申请前就把所有协商内容落到纸面写清楚,避免在冷静期内出现新的分歧耽误进度,现场办理申请和领证的核验手续本身耗时很短,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基本当天就能完成对应环节的操作。